組織規程
● 圖書資訊處置圖資長一人,承校長之命綜理圖資處業務,負責全校資訊系統及圖書資源相關事宜,由校長聘請教授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之。
● 本處依業務特性設圖書服務組、軟體系統組及網路通訊組。
●「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」修正施行前(九十年八月二日前)已進用之現職資訊科技人員,得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,其升等仍依該辦法原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