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簡化師生借用申請及受理通識電腦教室之業務流程,已取消紙本填單,同一般教室借用規則,教室借用開放由系統線上申請方式受理。
系統線上登錄申請:教職員可利用[校務資訊系統]→教務作業→教室借用(上課時段&考試期間);適用於學期之第三週至第十八週上課時段(週一至週五第1節至第8節及中午休息時間)。
1.期中考週及期末考週兩週不開放教務系統線上教室借用申請,請教職員至教務處登記教室借用。
2.假日(含晚上第八節以後)與非上課時段校內行政單位辦活動借用請至總務處登記,由正心樓一樓警衛先生協助開關門作業. 請詳閱公告說明 通識電腦教室借用公告說明。